我觉得对欧美外援还是应该继续保留4节4人制的规则,但是对亚洲外援要全面开放。我们的球员跟欧美球员相比确实有一定差距,但是跟亚洲球员的差距不是那么明显,可以考虑开放这个政策。
但这种开放并不意味着球队可以随意签约球员,而是CBA选秀应该向全亚洲开放,规定18岁至22岁的亚洲球员可以参加CBA选秀,占用国内球员的工资帽,不参加选秀或年龄超过22岁未被选中的球员可以签约占用欧美外援的名额。
新秀薪资应该进一步提升,A、B类合同合并为新秀合同cba外援工资,母队享有三年顶薪优先续约权。三年之后母队失去优先续约权,球员成为完全自由球员,可以与母队签下五年顶薪续约合同,每年加薪20%,不计入工资帽。如果球员不与母队续约,可以签下最多四年顶薪合同,不享受加薪。如果球员与母队续约后再交易,薪资不变,但加薪部分计入新球队的工资帽。
这一举措有几个好处:第一,可以提高联盟的整体竞争力,避免出现一家公司独霸联盟的局面;第二,可以让我们的年轻球员有机会与亚洲其他顶尖球员同台竞技;第三,有利于提升CBA在亚洲的影响力,吸引赞助商,增加商业价值,推动整个亚洲篮球运动的发展。
对于一些担心开放亚洲外援会带来负面影响的声音cba外援工资,我认为CBA目前还不构成威胁。如果CBA能培养外援,为什么不能培养本土球员?哈达迪这样的球员真的是CBA培养出来的吗?另外cba外援工资,担心别人培养人才的想法似乎有些牵强。我们为什么总指望中国球员去欧洲或者NBA?这个政策不仅有利于球员的成长,还能提升联盟的竞争力,促进CBA的发展。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期待与大家探讨篮球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