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乔丹商标与乔丹本人的经典篮球形象进行了对比。庭审截图
乔丹8年前就“乔丹”商标提起诉讼
2000年,“乔丹”商标在国内申请注册。乔丹体育公司前身为“福建省晋江陈埭西边日用品二厂”,2000年正式更名为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乔丹体育公司是中国知名体育用品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乔丹”、“乔丹”等商标。
2012年,“乔丹”商标引发争议。 2012年,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通过注册“乔丹”、“”商标,损害了自己的姓名权,违反了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等篮球明星乔丹,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诉争商标的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维持上述诉争商标。
迈克尔·乔丹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迈克尔·乔丹不服该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2016年最高法院宣判了一系列案件。图为宣判现场。图片来源: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撤销“乔丹”商标
迈克尔·乔丹仍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定对本案进行审理。
2016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以副院长陶开元为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审理本案。案件各方当事人及律师就本案争议涉及的两个方面和八个具体问题充分阐述了意见。
在四个小时的庭审中,各方当事人陈述、出示证据,就迈克尔·乔丹主张姓名权保护的具体内容、诉争商标注册是否存在明显主观恶意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质证和辩论。
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及“乔丹”商标纠纷系列行政纠纷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在涉及“乔丹”商标的三起案件中,诉争商标的注册损害了迈克尔·杰弗里·乔丹对“乔丹”的在先姓名权篮球明星乔丹,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应予撤销篮球明星乔丹,故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诉作出裁定及一、二审判决,责令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系争商标重新作出裁定。
据统计,乔丹体育公司注册的78个商标中,涉及“乔丹”名称的3个商标被最高人民法院本次判决确认违反商标法规定,被撤销。乔丹体育公司在主营业务中使用的四个主要商标均未被撤销。
针对这一裁决,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本人通过媒体发表声明称:“我很高兴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在乔丹体育商标纠纷案的判决中认可了我保护自己姓名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