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F)韦世豪头球破门,闪耀亚洲
2018年1月9日,U23亚洲杯开赛,首场比赛中国队对阵阿曼队。比赛第53分钟,已经连进两球的韦世豪继续闪耀,接到姚均晟传中后,他在人群中高高跃起头球攻破对方球门,帮助中国队以3比0的比分战胜对手,取得U23亚洲杯开门红。
正在办公室工作的孙华接到了东秋迪的推搡,心里稍稍松了口气,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就在两天前,北京中赫国安正式宣布韦世豪加盟,后续的青训补偿、联训费用等将成为多家俱乐部角力的战场。外界媒体的猜测大多集中在“2.5%补偿”和“零补偿”之间,但孙华知道,这笔钱的计算并不是核心,如何真正拿到这笔钱才是重中之重。四个月前的9月14日,中国足协党委调研组来到鲁能调研,山东鲁能泰山足校校长孙华给调研组做了详细的工作汇报,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就是青训机构的保障政策和联训机制的补偿。
(图)2017年中超联赛鲁能最佳青训阵容
鲁能足校自1999年成立以来,已为中国职业足球联赛输送了240余名球员,2017年鲁能青训有59名球员入选各级国家队,可以说鲁能是头号“中国足球青训一哥”。然而,韦世豪加盟国安,再次折射出“鲁能制造”这张光鲜名片背后的辛酸与心酸。
1. 青训的成就与痛苦的现实
韦世豪出生于1995年4月8日,三个月后就年满23岁。在刚刚结束的2017赛季,作为U23新政下最耀眼的球星,韦世豪更多是以“上港球员”的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在租借加盟上港之前,韦世豪一直在葡萄牙踢球。如果从2017年往前推,韦世豪的战绩将超越莱克森伊什、费伦茨和博阿维斯塔,最终来到2013年12月31日:韦世豪实现单飞。而放走韦世豪的,正是当时鲁能青训的负责人侯志强。韦世豪在鲁能青训一呆就是八年。
(图)韦世豪回忆青训岁月
根据中国足协最新公布的联合补偿方案,球员在12岁至23岁之间效力的球队,可以根据训练年限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计算公式为:联合补偿=(转会费-训练补偿)X5%。训练补偿给了韦世豪之前的母队利盛,而联合补偿则由鲁能足校、博阿维斯塔和费伦茨三支球队瓜分。韦世豪10岁至18岁在鲁能训练的8年时间中,后6年正好被联合补偿方案规定的12年所覆盖,这也是媒体所谓“鲁能可得2.5%补偿”的计算依据。
(图)“组合机制补偿”具体系数
除了韦世豪,鲁能的青训补偿话题几乎每年都在各大媒体占据足够大的版面。2014年,1986年出生的王小龙以2000万的转会费从北京国安转会至广州富力。从2002年到2010年培养了王小龙八年的鲁能足校,可以从联动机制补偿计划中获得近80万的补偿,但这笔费用直到2015赛季结束才支付。鲁能官方微博公开要求,但最终因当时相关规定未果而终;2016年,1983年出生的邓小飞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重庆力帆。 从1997年到2006年培养邓小飞十年的鲁能足校,没有从武汉光谷、江苏苏宁和重庆力帆拿到过任何青训补偿。2017年圣诞节当天,恒大官方公布了邓涵文、唐诗、杨立瑜三名U23球员。其中邓涵文原本来自人和青训,因此不存在“联营机制”,只需要支付“训练补偿”。唐诗在鲁能青训呆了六年,杨立瑜在卓尔青训呆了五年。这两笔联营补偿能否拿到,也让人十分期待。
对于2016赛季刚刚降级的绿城来说,青训体系一直是他们引以为傲的象征。最新的联动机制补偿方案原本让他们兴奋不已,外界一度以为“绿城要发大财了”。不过,绿城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黄繁农在接受杭州日报采访时表达了一些担忧:“我们当然欢迎这个政策(联动机制补偿),对于致力于青训的俱乐部和社会培训机构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激励。但我们现在最关心的还是政策的监督和执行,如果后续不能有效落实,那么这个政策还是一纸空文。”
2. 什么是联合补偿机制?
大家一直思考的“空头文件”到底是什么?2017年4月11日,中国足协官网发布《中国足球运动员青训补偿联动机制说明》(以下简称2017版《说明》),延续了2015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足协球员身份及转会管理规定》,对我国足球领域现行青训补偿机制的具体内容、计算方式等进行了细化调整。
“青训补偿机制”是足球发达国家联赛普遍认可的机制,简单来说就是“球员转会时,新俱乐部需要向培养过该球员的所有俱乐部和训练单位支付联合补偿费”。补偿对象是球员12岁至23岁之间效力过的俱乐部和训练单位。这种补偿不限时间和次数,可以无限次获得。根据中国足协2017年版《解释》,青训补偿主要有“训练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训练补偿比较容易理解,“训练补偿”是指球员年满23岁赛季结束前的每一次转会,都需要向原俱乐部补偿训练费用。补偿标准为中超俱乐部每年10万元,中甲俱乐部每年6万元,中乙俱乐部每年2万元。
(图)《中国足球运动员关节机制补偿与训练补偿说明》附录2:关节机制补偿
“连带机制补偿金”则稍微复杂一些:职业球员在与原俱乐部合同到期前转会时,新俱乐部应当向培养过该球员的所有俱乐部和(或)训练单位支付连带机制补偿金,连带机制补偿金数额=(新俱乐部向原俱乐部支付的转会补偿金-训练补偿金)×5%,且连带机制补偿金在俱乐部和(或)训练单位之间的分配,按照球员12岁至23岁期间在相关俱乐部和(或)训练单位注册的年限计算(不足一年的德甲联赛的英文简称,按相应比例计算)。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1994年出生的A,12岁来到B足球学校,16岁加盟C足球俱乐部报名参加中超联赛,2017年23岁时加盟D足球俱乐部,转会费1060万。那么D俱乐部就要给C队支付从16岁到22岁每年10万,6年共计60万的训练补偿费,同时还要准备(1060万-60万)x5%=50万的联动机制补偿费。 这50万元中,将A从12岁培养到15岁的足球学校B应该获得20%,即10万元,将A从16岁效力到22岁的足球学校C应该获得70%,即35万元,剩下的10%可以留给球队的青训使用。2018年,24岁的A从D队转会到E队,转会费是1亿,E队先支付给D队23岁那年的培训补偿费10万元,再准备约500万元的联合补偿款,按照20%、70%、10%的比例分别支付给B队、C队和D队,即100万、350万、50万元。 此后发生的转移将不再产生培训补偿,但始终会产生联合补偿。
(图)张呈栋身家过亿 曾遭西班牙媒体批评
因此,按照最新的《解释》。如果张呈栋2017年1月的1.5亿转会发生在2018年,那么他出生于1989年,5岁进入辽足青训,2009年(21岁)离开辽足加盟葡乙马夫拉队,2013年转会北京中赫国安时已经24岁。因此,辽足最多可获得525万(1.5亿x5%x70%)的联营机制补偿金,马夫拉则可获得225万的补偿金。 有意思的是,在2017版《解释》发布三年前的2014年,鲁能无法名正言顺地向富力索要王小龙2014年的联动补偿款。而2017版《解释》发布前一个月的3月2日,王小龙以2800万的转会费再次加盟天津权健德甲联赛的英文简称,鲁能依然拿不到联动补偿款。新转出球员的俱乐部没有主动支付联动补偿款,培养球员的机构更是无从索要。鲁能所反映的事实,只是我国联动补偿实施的一个缩影。难怪鲁能足校在其官方微博上大胆宣布:“学校成立以来,我们的第一笔训练补偿款和联动补偿款收入将来自哪家俱乐部?什么时候能实现?期待!”
3. 这并非中国孤例;国际仲裁仍在继续
在国际足坛,青训补偿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2013年夏天,厄齐尔以5000万欧元的身价加盟阿森纳,按照规定,皇马只拿到了转会收入的95%,也就是4750万欧元。而厄齐尔12岁至23岁之间效力的三家德国俱乐部——红白埃森、沙尔克04、不来梅和皇马,则分得了总转会费5%的联合机制补偿。三家德国俱乐部分别获得了75万、65万和50万欧元的联合机制补偿。其中,埃森在德甲联赛中75万欧元的收入可谓是“横财”。
(图)厄齐尔的转会给德甲红白埃森队带来巨额财富
但身为国际足坛青训补偿领域的资深人士,并不代表其没有问题和争议。事实上,“补偿联席机制”执行之难并非中国足球独有。与国内各大青训俱乐部一样,不少以青训闻名的国外俱乐部也为此展开不间断的斗争,国际仲裁庭上也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类似的戏码。
曾在鲁能大放异彩的阿根廷人莱昂纳多·尼古拉斯曾是“联合机制赔偿之争”的焦点。2006年11月,距离年满23岁还有两个月的尼古拉斯以360万欧元的转会费从西甲的马洛卡转会至卡塔尔甲级联赛的阿拉比俱乐部。根据国际足球相关规定,阿拉比应当向马洛卡支付其第22个赛季的额外训练补偿金以及相应的联合机制赔偿金,但阿拉比认为转会合同约定的费用中已经包含该费用,因此拒绝支付。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最终支持了马洛卡的诉求,要求阿拉比“按照转会合同约定的金额并按照国际转会的比例”继续支付相应数额的“联合机制赔偿金”。
2009年,费德里科·因苏亚从墨西哥甲级联赛的美洲俱乐部转会至阿根廷甲级联赛的博卡青年俱乐部,并支付了相关费用。然而,德甲的门兴格拉德巴赫俱乐部却以对方“未将博卡青年应支付的联合机制补偿金转交给门兴格拉德巴赫”为由,将美洲俱乐部告上了国际仲裁庭。美洲俱乐部拒绝的理由更为直接,“联合机制补偿金的支付方应为博卡青年,门兴格拉德巴赫不应向美洲俱乐部索要”。仲裁庭的裁决更是耐人寻味,“新俱乐部应承担的联合机制补偿金应从支付给球员原俱乐部的总额中按比例扣除”。因此,鉴于博卡青年已按照转会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全额,门兴格拉德巴赫应得的联合机制补偿金实际上应该由美洲俱乐部支付。
(图)巴萨青训补偿难尽完美
类似事件在2017年也曾发生过。去年9月,巴西媒体报道称,保利尼奥从广州恒大转会至巴塞罗那时,其母俱乐部科林蒂安获得了高达230万元的赔偿金;而暴力鸟从热刺转会至恒大时,科林蒂安已从恒大获得了近90万元的赔偿金。11月,比利时媒体报道天津权健,称维特塞尔的老东家标准列日已向国际足联上诉,要求追回中超俱乐部权健所欠的90万欧元赔偿金。而就在昨天(1月10日),《每日体育报》援引巴西媒体的消息称,帕尔梅拉斯因耶里·米纳的转会问题与巴塞罗那产生了摩擦。目前双方已就米纳的转会达成一致,转会费约为1180万欧元。 帕尔梅拉斯希望巴萨能另外拿出50万欧元作为俱乐部培训的补偿。
换言之,国际足坛的“联合赔偿机制”,与我国足协的困惑是一样的:我知道有这个赔偿费,但是这个赔偿费的成本由谁来承担、怎么支付?
在2017年版《解释》中,“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始终不明确。新版《解释》出台后,明确规定“新俱乐部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在球员注册后30日内支付联营机制补偿金。转会补偿金分期支付的,新俱乐部应当在每期支付后30日内支付相应比例的联营机制补偿金”。也就是说,这笔钱应该由球员的新俱乐部,也就是“买方”来支付。然而,这笔“买方应支付的5%”是在转会总金额中“自动扣除”还是在转会完成后“由买方再次添加”,成为了一场斗智斗勇的博弈。虽然球员的“母队”是利益攸关的“第三者”,但往往被排除在买方和卖方的博弈之外,无法在实际操作中维护自身利益。
与此同时,当有体育法专家对2017版《解释》中“支付方未履行义务,受益方如何寻求救济”提出质疑时,中国足协规划法律部主任朱鹤元的回答却让人颇感意外:“据我了解,只有极少数俱乐部或机构向中国足协提出赔偿要求,但只要引进外援,通过联动机制索赔的外援函件就会立刻来。这说明国内培训机构的维权意识有待加强。”换言之,国内俱乐部很少通过官方渠道维权。以上述王小龙的案例,如果鲁能如此大规模的“索要”都拿不到赔偿,那么王小龙16岁前就读的北京三高足校将无从维权。
(图)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尔西青训规定一向“全面”
此外,关于“韦世豪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国安,鲁能未必能获得补偿”的问题,国际足坛尚无先例。号称“为全球供应球员源”的切尔西,也曾绞尽脑汁要求其青训产品自由转会获得补偿。就在去年6月,《伦敦标准晚报》报道称,尽管利物浦已经与球员达成协议,以自由转会的方式签下索兰克,但与索兰克合同到期的切尔西却突然站出来,要求红军支付1000万英镑作为索兰克的培训费。蓝军所举的依据是英格兰足协的相关规定:24岁以下本土球员的补偿条例要求,即便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新俱乐部仍必须与原俱乐部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而且是“必须”。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最终结果将由法庭裁定。
2017赛季,在足协频繁就俱乐部欠薪、欠债、转会费门槛、奢侈税等诸多问题发出纪律性罚单时,一向强硬的足协却屡屡呈现出劝说、提醒、警告的“软”形象,再也没有底气给球员停赛半年、罚款10万元了。这恐怕与改革后足协职权范围的变化颇有关系。
4. 赢得青训就能赢得未来
(图)我国校园足球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到场地、设施的限制。
中国足协竞赛部登记处处长马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我国现行青训补偿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完整性,难以获得准确的转会费数额;登记信息不完整,无法确认训练年限等。另外,国内业余训练单位可能在球员刚以业余身份转会、尚未成为职业球员时就收取了“转会费”德甲联赛的英文简称,因此后期不再索要补偿。国际足联并不认可签订联动机制补偿和训练补偿一并计入转会费的做法。从国际足联到欧洲足球发达国家,都认为支付补偿是转会方的责任。然而,如何将这种“应承担的责任”转化为俱乐部“自觉履行的义务”,成为中国足球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青训是足球的未来。青训补偿落实难、收不回,直接打击了青训教练的积极性。看似受伤的只有那些下功夫培养青训的俱乐部,但最终受伤的一定是中国足球。2013年,比利时布鲁日队引进了中国小伙子王上元。作为培养王上元的足校,北京三高足球俱乐部曾获得过俱乐部专门支付的培训补偿。人民大学附属三高足球俱乐部负责人李连江感慨地回忆起收到足协寄来的“转会通知书”的情景。这笔钱有大有小,是他从事青训30多年来第一次拿到培训费。然而,两年后,当王上元转会到广州恒大时,他却再也没有拿到过任何补偿。
(图)足协“缴费期限”通知遭俱乐部“连续三次拒绝”
上赛季,在收到中国足协的《关于逾期费用缴纳期限的通知》后,多家俱乐部立即表示“不存在欠费情况”或“已按时缴纳”。北京国安也在官方微博上作出了详细回应:“亚足联函件中欠费明细显示,我俱乐部尚未向巴西弗拉门戈足球俱乐部支付关于球员奥古斯托的联合补偿机制费用。但实际情况是,该笔款项已于2016年10月顺利支付完毕。我们将尽快向中国足协提供中英文版付款凭证,说明相关情况。”虽然并非每家俱乐部都对联合补偿机制费用的缴纳做出了明确说明,但此次“集体回应”可以证明,不少俱乐部都很清楚这一补偿机制的存在和运作方式。 但相较之下,在中国足协如此明确“暗示”的情况下,对国内其他青训机构负有赔偿义务的“付款人”和认为其他俱乐部欠其赔偿的“受害人”却一直保持沉默。在“欠债不还”的问题已经摆在明面上的时候,无论是理论上的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没有提到此事。这种默契,多少让人有些费解。
一位鲁能球迷曾在网上开过这样一个玩笑:如果欠鲁能青训补偿金的俱乐部被取消注册资格,中超、中甲、中乙三个职业联赛还剩下多少支球队?这个玩笑或深或浅,具体数字不得而知。成立19年未领过任何一笔青训补偿金的鲁能足校和成立26年只领过一笔来自海外的训练补偿金的北京三高,无疑是我国青训体系两端的代表。中间则是视自己为弱势群体的云南足协和大连足协,以及近年来迅速崛起的恒大足校。在中国足球的青训体系中,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人不在关注政策变化。基层青训工作者在工作中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努力投身于政策、方针的落实和执行中。 他们有理想、有品质、有智慧、有责任,愿意成为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垫脚石。
(图)内马尔的转会费创历史新高
然而,没有足够的资金、补偿机制、救济渠道,无论年轻人多么热情,我们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国际足球飞速发展,而自己却只能在原地打转。在世界范围内,内马尔之前最高的累计转会费是迪玛利亚,达到1.79亿欧元,而他转会的联合机制补偿也累计达到895万欧元。内马尔本人保持着世界足坛最大单笔转会金额纪录,为2.22亿欧元,联合机制补偿高达1110万欧元。试想一下,我们会不会创造出如此巨额的“联合机制补偿费”?
(图)《转会市场》评选出的2017年中超冬窗最贵阵容
2017赛季初,《转会市场》评选出的中超冬窗最贵阵容中,中国球员占据了6个席位:门将耿晓峰,转会费13.5万欧元;后卫任航,转会费1080万欧元;后卫赵明剑,转会费1100万欧元;后卫于洋,转会费830万欧元;中场赵宇豪,转会费1780万欧元;中场张呈栋,转会费2040万欧元。仅这6名球员的转会费加起来就已经高达6843.5万欧元,相应的联合机制补偿费用也将超过34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658万元。 根据三高足球学校校长李连江提供的数据,三高培养一名学生球员一年的实际成本约为5万至10万元,联动机制补偿费用2658万元,才够260至500名适龄学生踢一年足球,这实在令人唏嘘。
好在问题出现后,各方都在努力寻找解决方案。据著名记者肖良志透露,中国足协将进一步完善青训补偿机制,向拖欠债务的俱乐部、恶意中介宣战全面战争。据悉,新版“训练补偿方案”有两点重要变化:一是每年补偿费继续提高,比如中超甲级联赛俱乐部球员由目前的每年10万元改为每年30万元(从12岁开始);二是“训练补偿”期限由目前的12岁改为5岁。此前,部分俱乐部设有U5球队,从5岁开始培养球员,5岁至12岁则出现空白。新规出台后,这一缺憾可以弥补。 同时,由于足协“金融监管”力度不够,职业俱乐部在转会费方面花样繁多,最后看到的转会费可能与实际转会费相差很大。过去就出现过不少球员转会费2000万,实际金额却只有100万甚至50万的情况。给到集训单位的连带补偿太少,让集训单位失去了索要的兴趣。未来随着2020年中国足协推出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措施,这一方面肯定会有所改变。
(图)中国青训曙光值得期待
有句老话说,吃不到葡萄就会说葡萄酸。青训补偿机制就像是一颗我吃不到的葡萄,但吃不到并不影响我的信仰,我依然相信并期待着那份吃不到的甜蜜。相信不久的将来,当孙华在电视上看到鲁能青训出来的球员们为国而战、大杀四方时,他不会再感叹;当李连江再次收到足协收钱的通知,看到自己的学生进入新的顶级联赛时;当海外俱乐部向本土青训机构支付培训补偿费成为常态,当本土青训人员不再到处讨要补偿、不再无路可维权时,当更多年轻球员不再选择海外基地而是回国训练时,当我们有了自己的拉玛西亚和内洛时,中国足球的崛起乃至长盛不衰将不再是白日梦……